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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东限行通知

    信息发布者:gdhzblhh_tluqr4spio1
    2019-08-23 22:59:11   原创
    惠州惠东限行政策解读2019-05-08 15:17惠东警讯
      第一类限行车辆: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
      (一)限行时间
      2019年的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五个法定节假日;
      7月1日至8月31日(暑假期间),全天候实行单双号进入限行。
      (二)限行方式
      采取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以字母的前一位数字为准)
      第二类限行车辆:1.75吨以上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
      (一)限行时间
      2019年的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五个法定节假日;
      7月1日至8月31日的双休日,当天8时至22时实行限行措施。
      (二)限行方式
      所有1.75吨以上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限行时间、限行区域内实行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及道路
      (一)限行区域:巽寮、平海、港口辖区所有区域
      (二)限行道路
      1.县道X210线8km-42km(巽寮赤砂高速出口至港口沙咀尾)为限行路段;
      2.县道X213线1km-35km(稔山大埔屯中海油站至港口海龟湾)为限行路段;
      3.在限行区域内的其他道路。

      违反限行如何处罚:
      未取得《准入证》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90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13项的有关规定,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哪些机动车不受限制:
      (一)7座及以下惠州籍机动车;
      (二)已进入限行区域的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景区内行驶及离开景区不受限制;
      (三)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防疫车;
      (四)公共电动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中小型客车(7座及以下)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省、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五)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六)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七)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八)在限行区域内的政务类(解决外地常驻限行区域的公务车辆)、商务类(解决重点企业确因商务需要长期频繁进入限行区域的受限车辆)、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解决在外地居住到限行区域工作的受限车辆)、产权类(解决外地居民在限行区域内购置房产的受限车辆)以及本地居民购买的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此类车辆经向惠东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报同意并备案后,不受限制;
      (九)大型群体活动,经政府审批同意的,被邀请参加活动人员需驾驶限行车辆进入限行区域的,须提前向惠东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准进入;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不想被限行怎么办:申请《惠东县沿海景区限行区域准入证》
      为方便限行区域内的居民、工作人员、房产持有者等驾驶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在限行时间进入限行区域,实行申办《惠东县沿海景区限行区域准入证》(下文称《准入证》)制度,具体如下:
      一、可申办车辆类型:
      在限行区域内的政务类、商务类、通勤类、产权类以及本地居民购买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
      二、申办所需资料:
      1、企事业单位申请(由机构统一办理):提供法人签名、机构盖章的证明,载明申请的车辆号牌,并出具申请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含车辆保险)、申请人员驾驶人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申请:提供本人驾驶证、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含车辆保险(申请人与行驶证登记车主不符的,须提供有效的户口本或购车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企事业单位个人申请还需提供单位证明。产权类申请的应提供房产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户限一车。
      3、大型群体活动申请(由主办方统一办理):提供政府审批同意的活动批复件复印件、被邀人驾驶证、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含车辆保险)及随行工作车辆驾驶人驾驶证、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含车辆保险)原件及复印件,须提前7天向惠东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准进入;
      三、申办时间地点:
      1、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2、办理地点:惠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楼处违办(惠东县环城南路);
      3、表格领取和受理:惠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违办、稔山中队、平海中队可领取申请表并受理,申请人须提前一周递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四、相关事项:
      1、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需消除违法行为后方可申办;
      2、未取得《准入证》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3、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据主要道路交通运行状况适时调整交通管制措施;
      4、最终解释权属惠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咨询电话:0752-8828982、883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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